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为企业发展护航



一、网络谣言:企业之痛 

(一)品牌形象受损

伊利作为 2024 年奥运会中国体育代表团官方乳制品合作伙伴,却因毫无根据的谣言而无辜 “躺枪”。网友称在奥运会乒乓球女子单打决赛中有不理智观赛行为的女子是伊利员工,这一谣言结合了热点事件迅速传播,不仅有损伊利的声誉,更涉及到中国品牌的国际形象。华为也深受网络谣言之害,一些不实的 “吹捧” 谣言,如关于华为海外手机订单和成为最大牛肉进口商的谣言,虽听起来振奋人心,但实际却可能被西方媒体利用,对华为造成不利影响。这些谣言使得企业的品牌美誉度下降,社会形象受损。

(二)经营受干扰

网络谣言会导致消费者信心下降,从而干扰企业的正常经营。当消费者听到关于企业的负面谣言时,往往会对企业的产品产生怀疑。例如娃哈哈曾遭遇谣言称营养快线阴干后可做避孕套、喝了会得白血病等,这些谣言使得营养快线的销量从每年 4 亿箱暴跌至 1.5 亿箱。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会更加谨慎,甚至选择不购买,这无疑会影响企业的产品销售和业绩。

(三)经济损失惨重

娃哈哈因谣言损失惨重,根据娃哈哈的统计,关于营养快线的谣言共传播 1.7 亿次,受其影响,损失相当于 200 亿元。京东也不例外,2023 年 10 月 13 日,一则 “刘姓商人涉嫌违法被抓” 的谣言使得京东港股股价大跌,一度跌超 12%,报每股 103.5 港元,创上市以来新低。多家国际大行也集体下调京东评级,可见网络谣言给企业带来的经济损失是巨大的。网络谣言不仅会影响企业的短期经济利益,还可能对企业的长期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二、打击行动:成效显著 

(一)济南警方行动

济南警方公布的十起打击整治网络谣言典型案例,彰显了其维护网络秩序和企业权益的决心。在魏某等人涉嫌敲诈勒索案中,2023 年 12 月 4 日,济南公安机关成功侦破利用 “ChatGPT” 软件批量生成谣言文章,敲诈勒索受害企业的案件,4 名嫌疑人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造谣网络账号被关停。崔某、潘某编造 “济南某小区附近有外地人进行入室抢劫” 的谣言信息,造成小区居民恐慌,被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刘某编造 “73 岁老人骑车摔倒死亡” 不实信息,因情节轻微被批评教育。董某被房某侮辱,房某被行政拘留。马某侮辱诽谤公安民警,被行政拘留。单某因政府征地补偿未发放到位心怀怨恨编造不实信息,被行政拘留。王某未经核实发布关于山东救灾物资的谣言信息,被行政处罚。杨某在小区物业微信群中发布淫秽视频诽谤他人,被行政拘留。胡某发布造谣村书记铺张浪费的不实信息,被行政拘留。黄某为发泄私愤造谣机关单位执法人员,被行政拘留。这些案例有力地打击了网络谣言,为企业营造了良好的网络环境。

(二)尉氏县行动

尉氏县人民路派出所深入企业开展宣传活动,为营造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的良好氛围做出了积极贡献。2023 年 5 月 9 日和 2024 年 6 月 21 日,人民路派出所组织民辅警走进辖区企业,通过以案说法向企业负责人和职工宣传讲解网络谣言及网络暴力的危害,详细讲解编造散布网络谣言可能承担的民事责任、行政违法责任和刑事责任。建议企业负责人通过工作群、会议讲解形式引导员工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守好道德法律底线,安全文明使用网络。同时,民警结合企业特点讲解如何加强个人信息保护、防范网络诈骗等知识,并提醒员工遇到可疑情况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单、手册、画报等宣传资料 700 余份,受到企业员工一致好评,大家表示学会了如何识别和防范网络谣言,今后将积极参与打击网络谣言的行动。人民路派出所表示将继续加大打击整治力度和宣传力度,加强警企协作,共同营造健康文明的网络环境。

(三)河南警方行动

河南警方公布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 3 起典型案例,成效显著。在许昌查处孙某编造 “当地一知名商场要倒闭” 网络谣言案中,孙某为蹭热点、博流量,拍摄商场门外没有顾客的视频并添加虚假谣言信息在短视频平台发布,与商场日常火爆场面严重不符,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处罚。开封查处王某编造 “莴笋没人要” 网络谣言案,王某为吸引眼球、博取流量发布虚假信息,引发不明真相群众抢挖莴笋,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处罚。漯河侦破孙某 “收费删帖” 敲诈勒索案,孙某打着 “关注社情民生,弘扬廉政文化” 的旗号,对企业生产场地拍照并在网络平台发布负面舆论文章,胁迫涉事企业缴纳 “删帖费”,涉嫌敲诈勒索犯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这些案例有力地维护了网络空间清朗秩序和企业合法权益。

三、重要意义:企业之需 

(一)保障合法权益

网络谣言的传播严重侵害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不仅损害企业的品牌形象,还可能侵犯企业家的个人隐私和名誉权。国家网信办开展的 “清朗?优化营商网络环境 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专项行动,突出两个重点,一是着力维护企业和企业家的网络合法权益,二是着力治理编造传播虚假不实信息的网络乱象。通过依法依规处置网上涉企业和企业家的虚假不实信息及侵权信息,严厉打击恶意损害企业和企业家形象声誉的违法违规行为,为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保障。

例如,在最高法发布的涉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人格权保护典型案例中,某科技公司诉某文化公司、某传媒公司名誉权纠纷案,部分网络自媒体为博取眼球,编造虚假信息,极大损害了企业形象。审理法院认定两被告构成共同侵权,应承担连带责任,这一判决有力地维护了企业的名誉权。

(二)优化营商环境

打击整治网络谣言对于优化营商环境至关重要。一个清朗的网络环境能为企业高质量发展营造宽松健康的氛围,提升市场信心。

网络谣言会让企业家的信心受损,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各地都在全力以赴优化营商环境,而一句谣言就可能让无数正面努力付之东流。只有加快清理整治涉企谣言和乱象,才能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同时,优化营商网络环境需要将网络谣言和正常的新闻监督区分开。个别自媒体为博关注引流量、胁迫企业开展 “商务合作” 等行为,不是监督而是造谣、威胁、诋毁,甚至涉嫌违法犯罪。对这些行为进行整治,能营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为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营商环境。

总之,打击整治网络谣言对企业来说意义重大,既保障了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又优化了营商环境,为企业高质量发展和民营企业家健康成长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企业参与:共同行动 

(一)加强宣传教育

企业应积极与公安部门合作,加强内部的宣传教育工作。如耀州公安分局网安大队对中国联通耀州区分公司、长安银行等企业开展 “打击整治网络谣言” 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单、开展现场咨询等方式,向企业员工传授如何识别和防范网络谣言和网络暴力的知识。企业可以借鉴这种方式,定期组织内部培训,邀请专业人士讲解网络谣言的特点、类型以及危害,提高员工的网络安全意识和识谣辨谣能力。同时,企业还可以利用内部宣传栏、工作群等渠道,发布网络安全法律法规和防范网络谣言的知识,提醒员工加强个人信息保护、防范网络诈骗等,引导员工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共同维护良好的网络环境。

(二)履行主体责任

企业在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中应主动履行主体责任。一方面,企业不能对诋毁自己形象的各种谣言视而不见,不能抱有 “怕越描越黑” 的心理。正如国家网信办开展 “清朗?优化营商网络环境 —— 整治涉企侵权信息乱象” 专项行动,企业应主动对侵权者用脚投票,切实扛起辟谣的主体责任。例如,当企业遭遇网络谣言时,可以通过官方渠道及时发布声明,澄清事实,避免谣言进一步扩散。另一方面,企业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行动,提供相关线索和证据,共同打击网络谣言。正如漳州市公安局网安支队联合高新区网安大队深入辖区福建漳龙集团有限公司开展宣传活动时,企业负责人表示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切实担负起社会赋予的责任,配合公安机关积极参与到构筑网络安全和打击网络谣言行动当中,为构建清朗网络空间贡献力量。企业只有主动履行主体责任,才能让涉企侵权网络谣言的治理奏响 “大合唱”,确保优化营商网络环境的愿景照进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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